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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21-09-13 09:00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p>1. 罪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被判处缓刑?</p>   <p>答: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进一步的危害。可以宣布缓刑。”此外,缓刑不适用于屡犯。</p>   <p> 2. 试用期是多久?</p>   <p>答: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刑事拘留的缓刑试用期不低于原刑期,但不超过一年,但不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试用期。有期徒刑不少于原判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p>   <p>缓刑的试用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p>   <p> 3. 缓刑后会不会再次被关押?</p>   <p>答:原则上,缓刑期间没有新犯罪,也没有发现遗漏的,缓刑期间视为原判已经执行完毕,不再羁押。但是,在缓刑期间,如果有新的犯罪,发现有不作为,或者违反缓刑规定的,可以送进监狱执行。</p>   <p> 4. 缓刑会“犯罪”吗?</p> <p>答:除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记录可能会被封存外,受过罪犯处罚的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不会被封存,也就是说会有“记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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