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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您对房地产限购政策下的二手房销售

发布日期:2022-05-03 09:0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距离调控政策出台仅19天。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交易流程,合同签订后,需进行房屋核验和购房资格核验,并办理网签手续后再办理贷款申请手续。银行贷款审批也需要一定的期限。因此,由于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很难确定本案中的合同是否受到监管政策的影响。双方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因此,法院决定终止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因此退还定金3万元。

  

  房地产调控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如果购房人因调控政策确实不能如期办理按揭贷款,按照公平的原则,其解除合同的要求应当得到支持,出卖人应当返还定金和已付购房款。

  

  但是,如果卖方能够证明买方完全有能力履行合同,买方不得以此为由终止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能够按照约定的期限实际履行,且因一方原因致使合同处于迟延履行状态,且在此期间因执行调控政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责任违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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