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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的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21-10-05 09:0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盗窃罪只有达到一定数额才可以定罪吗?

  答:不是的。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都可以构成盗窃罪。所以,盗窃罪不一定要达到一定数额才可以定罪,如果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情形的,可以直接构成盗窃罪。

  校园“裸贷”的放贷者,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答:有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进行威胁或要挟,使他人陷入恐惧,从而强行索要数额较大财物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如果裸贷放贷者要求的利息率畸高,超出了一定数额,后又以裸照威胁还贷,放贷者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只有抢到了钱,才能被认定为抢劫罪吗?

  答:不是的。抢劫行为既会对被害人的财产构成威胁,也会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所以立法上没有对抢劫的数额做限制性规定,只要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无论犯罪分子是否抢到钱都不影响抢劫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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