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 法律顾问 > > 文章内容
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发布日期:2020-12-21 17:46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离婚所需的手续有哪些:
1、准备离婚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
结婚证书.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双方照片.
2、离婚男女共同向一方有常住户口的、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
3、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指纹.
4、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一式三份),并在婚姻登记官面前签字或按手印.
5、婚姻登记机关审核了离婚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协议、和证明材料,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在以登记.
上一篇: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有哪些规定 下一篇:临时工的劳动合同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