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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有效期限

发布日期:2018-08-03 16:54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张家港刑事律师何翔表示: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相同有许多时刻限制,这些影响诉讼活动的时刻称为诉讼期限.诉讼期限大体上可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案子过程中应恪守的期限,如决议立案的期限、报请批捕的期限、侦查终结及提起公诉的期限、抗诉的期限、告诉有关人员参与诉讼的期限、审理结案的期限等.
 
    第二,是对当事人采纳强制措施的期限.如关押的期限、的期限、监视居住、的有效期限.
 
    第三,是当事人和其他行使自己诉讼权力、完结某一诉讼活动的有效期限.如上诉的期限、提起诉讼的期限、提交辩解署理手续的期限、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限、申请从头判定的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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