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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发布日期:2022-01-24 09:01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离婚登记

  登记机关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出具: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 旅行证件。

  注: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部回复 :正式实施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涉及“签名并按指纹”的内容7条,但从未有关于“指纹认证”的表述。《规范》提出的加按指纹,是指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在相关声明、审查处理表等材料上签字确认相关事项的同时,加摁手印,并非在机器 上采集、比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其目的是为了保存有效证据,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婚姻登记档案的保存可以为当事人确认婚姻关系以及办理与婚姻有关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提供原始凭证,这些档案也因此成为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证据。原来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仅要求当事人在确认婚姻登记意愿及相关事项时签名或按手印,绝大多数当事人选择签名,但是在实践中,由于一些当事人书写习惯会随着时间发生改变,或者签名笔迹逐渐淡化等原因,出现登记完成多年后,因当事人或其子女、亲属遭遇纠纷需要鉴定签字真伪时,却无法鉴定或无法确定是谁的笔迹等问题,致使合法权益受损。而指纹具有唯一性、稳定性等特征,为了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及其子女、亲属的财产权、身份权等权利,《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增加了按指纹的要求,不仅是以书面形式确认法律行为,更具有识别行为主体的作用,可以使签名和指纹两者相互补证,有利于维护婚姻登记的严肃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月初,民政部发布了《2017 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据统计信息显示2017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37.4万对,比上年增长5.2%,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70.4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6.9万对。[1]

  而今年民政部已发布的第一到第三季度的离婚登记分别为97.2万对[2]、193.1万对[3]、289.9万对[4]。第四季度的数据都还没统计,就已经超出2017年度的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数量,而且呈现比较高的增长率。

  从数据上还是可以看出,大部分婚姻破裂的夫妻最终还是能通过协议离婚这种相对和平的方式“分手”,草拟离婚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此前已针对“离婚协议”的专题进行科普:

  干货丨霸总欧辰签离婚协议,但是关于离婚协议的四个大坑他却不知道

  必看丨做好这件事,再见亦是朋友:离婚协议书草拟前必须知道的十个注意事项

  分享丨谣言粉碎机:“离婚协议”签得越多越好?错!

  干货丨“约定管辖”是什么?离婚协议里面能不能约定管辖条款?

  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因为你们约定的财产分割条款是以离婚为生效要件的,如果没离婚,这个财产条款也就没有生效。那么,双方均为中国内地居民的夫妻,该如何在地区办理离婚登记呢?

  双方均为中国内地居民

  (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不同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书内容有不同要求,可能需要现场修改,故建议带电子版(带u盘)。

  (四)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提醒:

  (一)军人需提供: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3.居民身份证。

  (二)属集体户名的,除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外,还需提供有集体户口地址的户口簿首页(首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以为例)

  (一)服务对象:

  一方或双方是 户籍居民的当事人。

  温馨提示:自2018年1月29日起,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正式进行, 民可全 跨区预约。

  (二)服务流程:

  1.预约:离婚办理最好提前预约。因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量过大,且网上派号有限,一般需要提前两至三周才能预约上。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预约:

  (1) 登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2) 政务服务网

  (3) 关注“民政”或“民政”微信公众号,在“婚姻登记预约”中即可登陆微信预约平台。

  (4) 登陆“粤 事”微信小程序,点击“婚姻登记预约”栏目,进行微信预约。

  (5) 拨打 民政服务热线,通过语音服务即可预约婚姻登记。

  (6) 部分区接受现场办理

  手机办理离婚预约登记步骤

  ① 关注“民政”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婚姻登记预约”

  ② 在“我已详细阅读预约须知”处打钩,然后点击“开始预约”

  ③ 点击“离婚登记”

  ④ 选择户籍地,填写男女双方户籍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⑤ 选择办理网点及日期,查询可预约的办理网点

  ⑥ 选择预约时段

  ⑦ 填写双方身份信息,提交并完成预约

  2.预约当天,离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事先预约好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递交证件资料。

  3.婚姻登记员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前签署。

  5.在婚姻登记员前现场签署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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