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律师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 新闻动态 > > 文章内容

合同违约中的减损规则

发布日期:2017-10-16 16:54    来源: 未知     [联系我们]

    减损规则目的是为了在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减轻另一方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尽了努力,却仍然不能按照合同办事,那这时另一方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但如果另一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应可以减少的损失也不会得到赔偿,这种减损规则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激励非违约方积极实施减损行为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可以提高非违约方对违约方违约后的重视,进而减少损失.
 
    从法律上来讲,非违约方实施的减损规则从经济上来说是有效率的,有利于公平分配损失.我国学者对也已经做出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在裁判中的具体适用,关注不够.鉴于减损规则的适用最终要体现在损害额的确定上,违约损害赔偿计算与减损规则的关系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copyright © 2017 - 江苏润众律师事务所 张家港律师